行政许可公告详情
标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通信建设行政许可项目具体问题的通知(工信厅通【2009】98号)
内容

各单位:

现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关于实施通信建设行政许可项目具体问题的通知》(工信厅通【2009】98号)如下,请各单位认真学习。在该文件要求的基础上,结合我省有关工作实际开展情况,我局将稍后出台相关工作具体实施办法,请关注。

 

为更好地贯彻实施《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》(工信部2号令),规范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和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、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、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、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、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5项行政许可的受理、审批等工作,结合近几年实施行政许可情况,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
一、受理和审批时限

为做好部、省受理和审批的衔接工作,由部负责发证的许可项目(甲级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、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、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、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、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)受理、审查时限要求详见附件1。各省通信管理局应按照时间表的要求,开展受理和初审工作,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送工作,以便部按时做好审批工作。

各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发证的许可项目(乙、丙级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、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)的受理、审查时间,可参照制定时间表,向社会公布。

二、资质证书编号规则

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、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、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、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编号规则详见附件2

、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说明

为规范通信建设行政许可受理和审批,同时方便申请人对资质标准的准确理解,对《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》(部2号令)涉及通信建设行政许可项目的相关内容进行细化,有关问题的说明详见附件3

四、企业资质和个人资格网上申报问题

(一)企业资质申请

200971日起,企业资质申请采取网上和纸质材料相结合申报。企业应通过网上上传申请表,同时还应将网上传的申请表打印并连同附件材料报送省通信管理局。

企业应按照工商注册所在省进行网上注册,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(www.miit.gov.cn)服务大厅在线办理栏的“通信行业规划建设管理系统” (或直接登录tc.miit.gov.cn)注册和上传申请表等电子文档。

(二)个人资格证书变更

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、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已实现网上受理和审批。从200961日起,该2项资格证书的变更也采取网上申请和审批的方式。个人应通过所在单位提出申请,网上申请渠道同个人资格。

(三)企业资质和个人资格申请表(详见附件4至附件14),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“通信行业规划建设管理系统”下载。

五、其他说明

本文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。原信息产业部《关于受理和审批通信建设行政许可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信规函〔20059号文)和《关于通信建设人员培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信规简函〔200591号)同时废止。

请各省通信管理局认真审查,严格把关,确保通信建设许可项目实施质量。

发布时间 2009-06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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